來源:廣州陽溢財稅 發布時間:2023-08-16
對于成品油違規經營活動的會受到什么行政處罰?
以下違規行為將會行政處罰?
01、對涂改、倒賣、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轉讓成品油經營批準證書的;
02、成品油專項用戶違反規定,擅自將專項用油對系統外銷售的;
03、違反本辦法規定的條件和程序,未經許可擅自新建、遷建和擴建加油站或油庫的;
04、采取摻雜摻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產品冒充合格產品等手段銷售成品油,或者銷售國家明令淘汰并禁止銷售的成品油的;
05、銷售走私成品油的;
06、擅自改動加油機或利用其他手段克扣油量的;
07、成品油批發企業向不具有成品油經營資格的企業銷售用于經營用途成品油的;
08、成品油零售企業從不具有成品油批發經營資格的企業購進成品油的;
09、超越經營范圍進行經營活動的;
10、違反有關技術規范要求的;
11、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違法行為。
會受到什么處罰?
成品油經營企業有以上行為之一的,由所在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商務主管部門視情節依法給予警告、責令停業整頓、處違法所得3倍以下或30000元以下罰款處罰。
以上只是企業違規經營,那么無證經營的會受到什么處罰?
根據我國法律規定,未取得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從事危險化學品經營的,由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責令停止經營活動,沒收違法經營的危險化學品以及違法所得,并處10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的罰款。
情節嚴重會構成非法經營罪,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擾亂市場秩序,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建議
合法經營,成品油危化證一定要辦理,辦理危險化學品經營,讓企業安心經營,更具有企業競爭力。
關鍵詞:成品油違規經營活動的行政處罰解讀,成品油危化證,危化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