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廣州陽溢財稅 發布時間:2023-06-01
按照《危險化學品登記管理辦法》規定:危險化學品登記證有效期為3年。
登記證有效期滿后,登記企業繼續從事危險化學品生產或者進口的,應當在登記證有效期屆滿前3個月提出復核換證申請,并規定辦理復核換證手續。
危險化學品行業屬于嚴查項目,廣州企業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過期還繼續經營,相關部門如果查到,會沒收違法經營的危險化學品以及非法經營所得利潤,并處以罰款,情節嚴重者,追究刑事責任!
申報材料:
1、申請書:《危化品經營企業申請表》、《危化品生產企業申請表》、工商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加蓋公章)。
2、法人代表證明書及身份證復印件(加蓋公章)。
3、經辦人身份證明書及身份證件復印件。(如本人不能到現場辦理的可由委托人代辦。)
4、工商營業執照副本原件及其復印件一份。《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換發的除外》。
5、組織機構代碼證正本原件及其復印件一份。(已換發新的不需提供此項)
6、稅務登記證原件及其復印件一份。(未換發的不用提供)
7、開戶銀行出具的開戶許可證或驗資報告等文件的原件及其復印 件一份。(已換發的無需提供此項)
8、涉及國家秘密的還應提交保密審查部門的審查意見書和批準文號以及相關的證明材料。
9、法律規定的其它相關文件資料。
以上這些就是小編整理的相關知識,希望對您有幫助!
關鍵詞:危險化學品登記證書,危險化學品登記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