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廣州陽溢財稅 發布時間:2021-08-23
關于危險化學品常見的幾大疑問解答!讓廣州陽溢的小編帶您來了解一下把。
什么樣的化學品會被列入危險化學品目錄?
《危險化學品目錄(2015版)》所列化學品是指達到國家、行業、地方和企業的產品標準的危險化學品(國家明令禁止生產、經營、使用的化學品除外)。
中文名稱不一致,如何判斷是不是危險化學品?
工業產品的CAS號與《目錄》所列危險化學品CAS號相同時(不論其中文名稱是否一致),即可認為是同一危險化學品。
危險化學品改變了物質狀態,還能銷售嗎?
企業將《目錄》中同一品名的危險化學品在改變物質狀態后進行銷售的,應取得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
生產經營柴油的企業屬于危險化學品企業嗎?
對生產、經營柴油的企業(每批次柴油的閉杯閃點均大于60℃的除外)按危險化學品企業進行管理。
涉及危險化學品的混合物,安全許可證該如何辦?
主要成分均為列入《目錄》的危險化學品,并且主要成分質量比或體積比之和不小于70%的混合物(經鑒定不屬于危險化學品確定原則的除外),可視其為危險化學品并按危險化學品進行管理,安全監管部門在辦理相關安全行政許可時,應注明混合物的商品名稱及其主要成分含量。
對于主要成分均為列入《目錄》的危險化學品,并且主要成分質量比或體積比之和小于70%的混合物或危險特性尚未確定的化學品,生產或進口企業應根據《化學品物理危險性鑒定與分類管理辦法》(國家安全監管總局令第60號)及其他相關規定進行鑒定分類,經過鑒定分類屬于危險化學品確定原則的,應根據《危險化學品登記管理辦法》(國家安全監管總局令第53號)進行危險化學品登記,但不需要辦理相關安全行政許可手續。
關鍵詞:危化證,危險化學品經驗許可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