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廣州陽溢 發布時間:2024-07-09
如何辦理廣州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帶儲存)? 廣州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帶儲存)辦理程序是怎么樣的? 今天小編就和大家分享一下辦理指南。
事項名稱: 廣州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帶儲存(新辦指南)
辦結時限: 30( 工作日 );
實施主體:廣州市應急管理局;
受理范圍:適用于在本市工商登記后申請危險化學品企業經營許可;
1、危險化學品經營企業經營許可證申請書(原件1份);
2、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崗位操作規程的目錄清單(原件1份);
3、特種作業操作證(原件1份);
4、不動產權電子證書(原件1份);
5、企業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原件1份);
6、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預案備案登記表(原件1份);
7、帶有儲存設施的,須提交儲存設施文件資料,租賃的,須提交租賃文件;新建、改建、擴建的,須提交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安全設施竣工驗收報告(原件1份);
8、帶有儲存設施的,須提交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學歷證書、技術職稱證書或者危險物品安全類注冊安全工程師資格證書(原件1份);
9、帶有儲存設施的,須提供安全評價報告(原件1份);
1、提交申請(向相關部門或網上提交上述申請材料,)
2、受理,材料符合要求應急局給予受理;(材料不齊全則會駁回)
3、審批,廣州應急管理局對辦事人提交材料真實性進行審查;
4、辦結,審查通過的,符合規定條件,予以許可。
實地核查,專家評審
發證機關受理經營許可證申請后,應當組織對申請人提交的文件、資料進行審查,指派2名以上工作人員對申請人的經營場所、儲存設施進行現場核查,并自受理之日起30日內作出是否準予許可的決定。
發證機關現場核查以及申請人整改現場核查發現的有關問題和修改有關申請文件、資料所需時間,不計算在前款規定的期限內。
1、從事列入《危險化學品目錄》的危險化學品的經營(包括倉儲經營)活動;
2、經營和儲存場所、設施、建筑物符合《建筑設計防火規范》(GB50016)、《石油化工企業設計防火規范》(GB50160)、《汽車加油加氣站設計與施工規范(GB50156)、《石油庫設計規范》(GB50074)等相關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規定;
3、企業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具備與本企業危險化學品經營活動相適應的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經專門的安全生產培訓和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考核合格,取得相應安全資格證書;特種作業人員經專門的安全作業培訓,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證書;其他從業人員依照有關規定經安全生產教育和專業技術培訓合格;
4、有健全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崗位操作規程(安全生產規章制度,是指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危險化學品購銷管理制度、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制度(包括防火、防爆、防中毒、防泄漏管理等內容)、安全投入保障制度、安全生產獎懲制度、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制度、隱患排查治理制度、安全風險管理制度、應急管理制度、事故管理制度、職業衛生管理制度等);
5、有符合國家規定的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預案,并配備必要的應急救援器材、設備;
6、申請人經營劇毒化學品的,除符合以上1-5條的條件外,還應當建立劇毒化學品雙人驗收、雙人保管、雙人發貨、雙把鎖、雙本賬等管理制度。
7、申請人帶有儲存設施經營危險化學品的,除符合以上1-5條要求的條件外,還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a)新設立的專門從事危險化學品倉儲經營的,其儲存設施建立在地方人民政府規劃的用于危險化學品儲存的專門區域內;
b)儲存設施與相關場所、設施、區域的距離符合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標準的規定;
c)依照有關規定進行安全評價,安全評價報告符合《危險化學品經營企業安全評價細則》的要求;
d)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具備國民教育化工化學類或者安全工程類中等職業教育以上學歷,或者化工化學類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稱,或者危險物品安全類注冊安全工程師格;
e)符合《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監督管理暫行規 定》、《常用危險化學品貯存通則》(GB15603)的相關規定。申請人儲存易燃、易爆、有毒、易擴散危險化學品的,除符合本條第一款規定的條件外,還應當符合《石油化工可燃氣體和有毒氣體檢測報警設計規范》(GB50493)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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